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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司,后续享受高新优惠,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发布日期:2019-10-30 浏览次数:

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司,后续享受高新优惠,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认定前“现场检查”要点

从目前获得信息看,绝大部分在现场就被否的以及模棱两可,问题集中爆发点在以下几个方面:

1、如何证明收入是高新收入。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规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实务中,如果企业卖的是产品,且产品是委托他人加工,但企业又是以购买的形式从受托方取得,而后再加价销售。这种模式很容易被认定为“商贸行为”,无法证明所销售的产品为“自产产品”。

如果企业提供的是服务,则会要求说明服务的核心技术是什么,核心技术是否在《技术领域》内。如果企业是在现有成熟技术的基础上,额外附加个人创意为客户提供服务,就很难提供属于自己且又符合《技术领域》内的核心技术。

2、如何证明高新收入和知识产权的关系。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的规定,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对于企业的主要产品(服务)形成的收入,需要企业描述取得的知识产权和产品(服务)的关系。如果知识产权是软件著作权,还可能会要求企业提供软件运行的截图。如果企业只是通过中介帮忙“做”了一些软件著作权,想通过认定无异于“痴人说梦”。

3、如何证明发生的研发费用。尽管企业提交的资料已经包含了中介机构出具的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但在现场检查时,也会看企业的研发费用明细账。如果企业在会计科目中根本没有设置“研发支出”、“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等科目,就无法证明报送的研发费用真的就是研发费用。研发费用不达标,申请高新必然会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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