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港澳台地区除外);
2 、由中国公民投资、中国法人投资或国家投资的企事业单位;
3 、具有法人资格三年(含)以上,无违法记录;
4 、工作人员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
5 、具有胜任涉密系统集成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6 、具备符合国家保密局规定的安全保密措施和硬件环境。
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方可提出申请。
必备材料
1 、工商营业执照;
2 、税务登记证;
3 、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4 、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料;
5 、股权结构、关联企业与上级单位情况;
6 、承担信息技术领域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学历、学位及职称证明;
7 、承担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集成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及职称证明(列举 10 人以上);
8 、上两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9 、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10 、近三年承建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或网络安全集成范例的相关证明:项目工程合同书、项目鉴定(验收)报告、用户使用意见书等;
11 、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密措施;